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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财政完善“漏斗式”资金拨付机制
作者:婺源县财…  文章来源:财政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7 22:09:52  文章录入:戴向阳  责任编辑:戴向阳

婺源财政完善“漏斗式”资金拨付机制 


 
 
  江西婺源县财政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完善“漏斗式” 资金拨付机制,最大效益地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给百姓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一是监管前置,建立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第一道防线。把项目前期手续是否完善作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的第一道防线,明确项目拨付资金必须持有项目投资计划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报告、项目监理工程量完成情况确认书、项目管理部门资金拨付意见书等要件,方可允许项目资金的使用。

  二是专户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程序。严格规定所有扩大内需全部进入国债资金专户,所有资金拨付均通过财政支付中心这一漏斗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从源头上解决好挪用挤占扩大内需专项资金用于养人、养事、养机构或奢侈浪费的现象。同时有效的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序时拨付,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项目资金拨付依据项目监理《工程量完成情况确认书》对照施工合同,按实际工程量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应拨付国家扩大内需资金并由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从而确保了国家资金到位,配套资金到位,项目建设到位,杜绝了仅使用国家资金的半拉子工程。并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前,预留5%-10%的工程保证金,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后,凭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工程款支付发票等资料拨清余款。

  四是注重效益,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财政部门对每一个项目必须深入现场,掌握工程建设情况,跟踪监督资金管理使用动态,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单位的联合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运行,项目建设到位。2009年以来共拨付内需资金近8622万元,涉及到400多个项目。无一例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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