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兴办“农家乐”  加快长溪旅游发展
作者:戴向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30 1:14:00  文章录入:戴向阳  责任编辑:戴向阳

 

兴办“农家乐”  加快长溪旅游发展

  。“农家乐”是指以乡村生态景观、农村民俗、人文、生产生活的场景等为基础,吸引城里人到农村“吃农家饭,看农家景,住农家屋”,由每个农民家庭作为具体接待单位,为前来游客提供吃、住、摄影及购买当地土特产等体验农家风情的旅游形式。随着我县旅游业迅速兴起。我村借助生态资源优势,结合山村实际,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

  长溪村“农家乐”的基本情况

  长溪村“农家乐”起步于2007年,通过网络推介和各种媒体宣传,我村美丽的自然风光逐为外界所知,少数目光较为敏锐的农户腾出自家居住的房子,开设农家餐馆,为前来村里摄影观光的游客提供吃住。经过4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一定的气候。现在全村已有“农家乐”14家,几年来,累计接待游客5万多人次,营业额超过120万元。

  长溪村“农家乐”发展的成效

 目前长溪村“农家乐”还处于发展期,从近几年农家乐旅游业在长溪村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村民参与受益,,已成为我村经济发展一个新的增长点和支撑点。村支部村委会及时引导,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发展旅游业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作用。环境整洁优美、交通改善、食宿卫生安全,随着这些的改变,进一步激发了村民搞好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村庄卫生建设由原来的要我搞变成了我要搞,从刚开始要动员村民接待游客到村民自己争着要改善居住条件来接待客人。大大提高了村庄的接待能力和品位.

    长溪村“农家乐”管理的模式

    为规范我村旅游服务,促进我村旅游业健康发展,我村在07年在镇村支持下成立了旅游农家乐协会,统一管理村里的“农家乐”,村委会成立了“农家乐”服务中心,协调指导、规范管理和宣传促销等服务职能,实行统一接待、统一价格、统一标准“的三统一”管理,促进了我村“农家乐”有序、健康发展。引导当地“农家乐”经营户按照“自愿、联合、规范”的原则联合起来,对内加强统一服务和行业自律,对外树立品牌形象,以避免恶性竞争。目前,村里的“农家乐”接待游客由协会在旺季时按各自接待能力,统筹安排,按能分配。仅去年秋季就接待游客近一万多人,住宿一夜以上的达七千余人,村民人均收入因此增加280元。组建“农家乐”协会的意义是非常明显的。我村在农家乐经营过程中,主要是这样做的:

一,旅游咨询、接团、服务以协会为主体,村民家庭为接待单位,为游客提供农家食宿、农事体验、户外摄影等乡村旅游活动项目。要求报名参加农家乐的农户做到家庭环境整洁卫生,文明礼貌,制订了文明公约、卫生制度、服务准则及管理制度,一切为游客服务为第一要旨。协会在每年初都会出具通告,对参加农家乐的农家进行重新登记,鼓励更多的村民参与进来,让“农家乐”有更的村民同乐。

二,协会对报名参加接待的农家基本情况记录在册,如提供床住数,就餐人数能力,房屋环境卫生情况,协会在网上统一接受来到村里旅游的订房就餐,由协会根据客人要求和农家乐的情况进行安排到各家农户,十几人团队一般会提前二天给接待的农户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临时散客则安排接待能力小的农户接待。由协会安排下去的农家不能擅自另行接客,不至于产生预先订房的客人到了村里没有吃住的情况发生。也避免了拉客宰客现象、恶劣竞争,给游客产生一个好的印象。

三,协会对接待客人基本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在每年旺季来到之前会召集开会强调,大家坐在一起进行交流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的办法。农家乐的住房安全、卫生、环境不定期进行互相检查,对全村农家乐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经营末改正之前不给推荐和安排客人吃住。

四,对来到村旅游的客人住宿根据新屋或老房定为两个价格,在网上公开明码标价,,由客人自己选住那类农家,用餐价格也是全村统一价,用餐的农家菜也定了一个基本标准,要求各家农家乐遵照执行。如有游客反映问题,如吃不满意,或是住的条件不理想,由协会出面沟通协调解决,对服务水平较差、卫生状况不好的经营户不整改者,协会不再介绍客人到此户农家,并会建议客人不要到他家居住。到目前为止,游客在村里旅游救助的事情全部给予解决,有反映农家的问题居住的农家都会尽力按游客要求做好,没有出现过一起游投诉事件。今年我村还计划推行党员挂牌制和评星制。


    我村“农家乐”在协会统一管理下持续、规范,健康发展。但还有部分村民对乡村旅游的认识有限,产品过于单一,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水平低等。针对这些问题,政府主导、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戴向阳)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