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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一封检察建议挽回28.7亩农田损失
作者:谌芸 郭…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1 7:02:03  文章录入:戴向阳  责任编辑:戴向阳

 

上饶:一封检察建议挽回28.7亩农田损失
 
时间:2010-06-10 作者:谌芸 郭俊成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上饶6月10日电(通讯员谌芸 郭俊成)近日,上饶市检察院就一起贪污受贿案件中发现的乡政府违法征用农田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及时挽回了28.7亩农田的损失。

  今年4月,上饶市检察院在审查婺源县检察院报请逮捕的婺源县大鄣山乡水岚村村支书、村主任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中发现,大鄣山乡政府在未经有关土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征用水岚村农民28.7亩基本农田作为婺源县胜利塑胶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遂立即向婺源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县政府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土地审批权监管力度,并在该县乡镇和土管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

  婺源县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违法征地情况,及时收回了婺源县胜利塑胶有限公司对28.7亩农田的开发利用权,将土地返还到农民手中,同时对大鄣乡政府违规征地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

  婺源县政府以这起事件为契机,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工作。一方面组织全县乡镇和土地管理部门开展了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另一方面加强用地审批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县、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用地动态监督管理,切实把用地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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