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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作者:何勇  文章来源:上饶之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6 18:26:02  文章录入:戴向阳  责任编辑:戴向阳

婺源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时间:2010-04-26来源: 上饶之窗

      婺源讯  按照民生工程要求,婺源再次对低保标准进行提标。2010年,婺源县城市低保标准为245元,月人均补助达到1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110元,月人均补助达到75元。同时把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集中供养标准达到192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320元。把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5元,城市和农村分别达到225元和185元,提标时间从2010年1月份起计算。(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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