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活动
来源:江西省上饶市文明办 时间:2008-9-5
江西省婺源县自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以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按照简单易行、切实可行、就近方便、力所能及的原则,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取得了多种形式的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途径。
一、在家庭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活动
提倡未成年人主动分担家务,帮助父母洗碗、做饭、洗衣、叠被、扫地、浇花,培养自理、自立能力;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向父母道一声辛苦、为父母过生日、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理解父母、感谢父母,培养孝心,学会感恩;教育鼓励未成年人学会理财,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劳节约的好习惯。
二、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活动
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推行校园文明礼貌用语,做到知礼仪、重礼节;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通过交流谈心、节日联欢、补习功课、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互帮互助,互学互爱,培养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三、在社会开展“爱心奉献”活动
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老年公寓、老龄家庭,帮助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洗衣做饭、打扫卫生,陪他们聊天谈心、读书读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困难,做“爱心小天使”;动员未成年人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广泛参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学习宣传文化礼仪知识,文明出行,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礼貌待人接物,做“文明小使者”。(余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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