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溪水电站的资料,对比一下婺源长溪水电站
在网上看到南风窗的一个报道:很巧合,这个报道的村庄也是叫长溪村,也是建一个水电站,不过,大不相同的是,投资商与村里有议定:50年内给村集体每年6万元;因为新电站建成后,老电站的水源被截断,大部分时间不能发电,所以每年支付镇政府32万元。50年经营期满后,所建电站的产权归长溪村合理分配份额。
请注意,50年每年6万元的集体收益就是300万元。期满后电站产权还归村委会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村里获得的收获远远不止300万元!!!这还不算,投资商每年还要给当地镇政府32万元,也就是50年要给1600万元!
这是一个装机容量1260千瓦的电站,与我们婺源县赋春镇长溪村的要建的电站规模是相当的,那么,为什以这些涉及到百姓和集体政府的利益在我们这里就没有了呢?更令人不解的是,就是最起码的农民损害补偿也是超常规的少得可怜?所有这些,不得不令人对我村电站建设产生质疑!我想,如果是国家基础建设,百姓吃亏,集体付出,这些为了国家长久发展,作些贡献,都是应做的。可是,这是私人企业,他凭什么要损害村民和集体利益来为他的大利做无偿的付出!!!?
相关广东长溪村小电站的报道请见:http://www.nfcmag.com/ReadNews-556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