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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贪官受罚后的去向?
作者:戴向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24 23:09:29  文章录入:戴向阳  责任编辑:戴向阳

 

质疑:贪官受罚后的去向?


     1999年人事部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与2006年1月实施的《公务员法》有冲突。前者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如果安排了临时工作,可以按照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缓刑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而后者的第二十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处罚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可是,你看看,现在不少贪官多是判处缓刑或只判几年徒刑,而且大多他们出事后或刑期服满后照样到原单位上班或安排工作,有的在服刑期间还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相关数据:检察日报》报道:最近一次调查显示,2003年至2005年,全国共有33519名职务犯罪被告人被宣告缓刑,职务犯罪案件的年均缓刑率为51.5%,明显高于公安机关侦察案件19.74%的年均缓刑率。


江西婺源  戴向阳20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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