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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农村的和谐社会
作者:戴向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5 22:49:08  文章录入:戴向阳  责任编辑:戴向阳

 

构建农村的和谐社会

戴向阳 2006-1-1

     社会发展的状态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社会,毫无疑问,它包括农村的九亿农民。在某种意义上说,有了农村现代化的发建设,才是真正意义上我国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可当前的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与我国城市发展出现了明显的城乡差别,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国民凝聚力提出了新的课题。尤其是人民民主法制的意识己逐渐萌芽,社会发展的矛盾就导致了城乡、贫富、官民之间情感上沟通,社会中低层群体在归属不能得到认同,他们自己也对自身的社会价值产生了迷茫。

    我们认识到,党中央提出“和谐社会”这个概念,农民就是建设和谐社会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而和谐社会建立的基本条件就是我国农村现代化,农民生活有了质的提高,简政轻赋,把城乡之间差距拉近,同时社会救助优抚福利要建立有效的公平机制,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样,才是我们心中向往的的和谐社会,这样,社会才能日趋公平,社会就会和谐稳定。

     由于我国不同地域、不同自然情况、不同发展水平,有了各阶层、各地区利益关系的冲突,人们在不断寻求自身的突破遭受波折,自然地对这个社会总体发展有了信任危机,也渴求能溶入这个社会。党提出创建和谐和社会,也正是基于社会这种需求。

     面对社会凸现的种种问题,我党有勇气正视并能提出“和谐社会”理念,这是我党执政能力提高的最好体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采取措施,调和社会发展出现的利益关系,明确地对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向城市发展靠近、靠齐。而不是仅仅以一个“和谐”概念来作为农民一时的精神支柱。要在农民最根本的利益上制定法律保证,如免除农业税。我国改革建设的成果,是每一个中国人民的,全国人民都应共享,并且都能共享。

     我们看到,农民权益正逐步得到重视,尽管这步伐还是很慢,但让人们看到了我国农村发展的前景,看到了中国农民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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