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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养老:五十五元少不少
作者:白天亮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1 11:30:13  文章录入:戴向阳  责任编辑:戴向阳

 

农民养老:五十五元少不少  
2009年10月22日  来源:人民日报  





    从10月1日开始,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农村老人开始陆续领到每月55元养老金。新农保政策赢得一片赞许声,人们一致认为这是惠及亿万农民、促进社会公平的重大改革。但对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则存在一些质疑:55元会不会太少了?能用这点钱来养老吗?是不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
    55元少不少?在北京,55元不够看一部大片、不够下一顿馆子。即使放在全国,2008年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4761元,按目前每月55元、每年660元的养老金计算,养老金替代率不到15%,与国际上公认比较合理的50%—60%替代率相差甚远。当然,农民还有土地保障,但如果要求年迈的老人辛辛苦苦在田间劳作以获得大部分生活来源,显然不符合现代社会养老保障的要求。因此,单纯看每月55元的标准,的确不高。
    然而,倘若把55元放在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看,农民领到的绝不仅仅是每月55元,而是从此开始享有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不能轻言55元太少。
    55元实现的是从无到有的跨越。农民制度性的养老保障过去基本是“0”,“60岁退休”一直是城里人的专利。现在从“0”迈到“55元”,虽然是低水平起步,但毕竟开始起步,而且相比过去的原地不动,这第一步迈得不小。对农村老人来讲,原本是一分钱也拿不到,如今每月多了55元现金收入,改善生活的作用也不可小瞧,这在边远地区农村表现得尤为明显。新农保先期试点的宝鸡市靖口镇,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200元左右,参加新农保后当地老人每年多了660元,每月55元对他们来说意味着很多很多——舍得吃“臊子面”、能给孙子买书当礼物、在家里腰板挺得更直……
    55元对已满60岁的农村老人是不需缴费就可直接按月领取的待遇。社会保险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多数情况下,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而新农保对60岁以上老人的做法则充分考虑了农村的实际,显示出人性化的一面。60岁以下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除了国家财政补贴的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外,还有个人账户积累,其中个人账户中每年有30元由政府补贴。算下来,这些农村居民将来领到的会远高于55元。
    55元只是一个开始,这一标准会逐渐提高。一方面,55元是试点期间确定的最低标准,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调,目前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农民领到的已不止每月55元。另一方面,国家会根据经济发展、财力状况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水平,这正是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从2005年开始到2010年连续上调6年,平均月养老金水平翻了将近一番。农民朋友也不妨大胆畅想,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55元的基础养老金水平也会节节上升。
    起步就是胜利。每月55元看似不多,但带给人们无限希望……(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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