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村干部挪用贪污公款41万被判徒刑20年
村报账员贪污挪用公款获刑20年
2010-11-01 文章来源:上饶日报
婺源县蚺城街道办香田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高某,在2006年-2008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15777.95元,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平账的方法贪污新农村建设资金89440元;私侵预借工程款16万元、预付地基款14.5万元;非法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12300元。2009年5月14日,婺源县人民法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2009年6月9日,婺源县蚺城街道办党工委给予高某开除党籍处分。 (婺纪宣)
到不是为这个贪犯喊冤,看看当今多在大贪官逍遥法外,就是查到的几千万上亿的也不过小罚而己,不说远的,就是我们本地,对照之下,令人对法律公平公正生起多少感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