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溪公路维修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长溪村委会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乙方承包修复长溪至赋春水毁公路一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量及内容:在团结水库库坝、原村检查站处、郑家岭中段各有因雨水冲毁公路三处,因公路下方塌陷,经村干部和工程人员实地检查,需砌做石磅,以保证村民生产生活安全出行。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应先处理土基和基层,采用压注水泥浆固结底基,重做水泥碎石基层,用大石块砌外磅,中间细石填补,要达到原有的公路设计强度后,再分层填筑路面结构层。清除倒塌处残留土方要干净,清到实石、要浆砌片石、外围要用十四厘的钢筋固定等,完工时要使新、旧路面结合良好、标高齐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要求春节前完工。
三、工程造价 :乙方在施工中的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安全施工设施费及安全生产等一切费用实行包干,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整(¥ 元)。 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施工地段的交通安全畅通,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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