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承包合同
甲方:长溪村委会
乙方:xxx
今有甲方位处土名xxxx茶山一块,经村委会研究,并经公示定价,由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现双方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茶山自xxx茶山位置自xxx开始,至xxx止,共有茶山一百三十亩。
二、承包经营期限:自2007年10月至2017年10月底止。
三、承包利润:一次性交清,共计一万五千元。
四、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管理和经营过程中亏损,不提供乙方加工茶叶的场地和机器。乙方在最后一年承包期必须对茶山进行秋挖,不得荒芜。为保证实行,订立合同交纳保证金一千元,待承包期结束按合同办事后退还。
五、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备一份存查。不尽之处,另行协商。
甲方: (公章)
乙方: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