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将对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2011-06-02上饶电视台
俞细荣报道:日前,记者从婺源县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婺源将对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是从2011年1月起,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城市散居孤儿每人每月570元;农村散居孤儿每人每月400元,散居残疾孤儿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