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至今无法治愈。这种农民被不当作人使用的惨事在我村真是俯拾皆是惨不忍言。
有一个问题,请大家都来猜猜看:谁是中国城市的最大股东、最大债权人?有人会说是港商、外商。要我说:错!大错特错!正确答案是:中国的农民!我们知道:在建国后20多年里,中国一直在经受西方富国的经济制裁,没有任何国际经济援助进来。是亿万农民把自己的血汗钱奉献出来,作为中国城市、中国工业发展的启动资金。并且在此后几十年时间里,这种状况一直在延续之中,从来没有间断过。农村人民承受着外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困苦,无偿掏出他们运用原始农具挣来的、极其微薄的劳动所得,投资于城市,滋养着城市的发展,支撑着城市居民的舒适生活。就整体状况而言,农民的苦,正是经受城市长期掠夺才造成的!国家在奠定工业化基础的过程中,以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那里取走了大量资金,农民为国家做出的真实贡献长期被掩盖了。到头来,农民反而成了困难户,成了被“救济”的对象,这在逻辑上实在太荒唐。农民在财产关系上的这种不平等地位,是其社会地位整体低下的重要根源。
我们回到现实中来。在任何城市,你会看到:在为市民盖楼房所搭建的、那高耸云天的脚手架上,在深不见底的隧道挖掘工地上,在建桥、修路的施工现场,在酷热的盛夏,在冰封的寒冬,在任何一个季节,有大批大批的劳动力,在挥汗如雨地忙碌。他们是农民。为什么不会是市民呢?我们知道:从来自感天生命好的市民们,就是下岗、失业了,就是坐着、躺着,他们也不会去干、不屑去干这种事的——也就是说:直到今天,城市基础建设的主力,依然是我们的农民。是农民——是这些全中国体格最矮小的群体,支撑着城市每一寸的长高,每一分的变美。当人们在赞叹“城市变化太快,都认不出来了”的时候,他们往往忘记了:变化的动力,来自农民!农民,建设这个国家,守卫(兵源80%出自农家)这个国家;在为了维持一个的国家正常运转所“必须付出的劳动总量”中,农民承担了90%以上。而他们在国家的总分配中所得薪酬的份额,不到10%!可是一直,城市人已是习以为常,认为对农民的就业排斥是天经地义的!从理论和法律地位上讲,农民是全体社会成员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构成部分,与工、兵、学、商、干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不低人一等。但是,农民的名义社会地位与实际社会地位相差甚远。农民在社会结构中的实际地位处于最低层。农民的职业本来是神圣的,没有农民的劳作和辛勤耕耘,就没有人类生存所必需的消费资料,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然而,鄙视农民,看不起农民职业的社会心理却根深蒂固。农民耕作了一辈子,给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竟然被说成是没有“工作”。农民生活在恶梦之中,生活在城市人的隔离,和驱逐之中……中国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是,我们的城里人,我们中国的大大小小的官员们:是仰仗农民的牺牲,使你们得到了权位,得到了富贵,得到了舒适,得到了数不清的好处。也可以说,你们得到了“涌泉之恩”,可是,对于和你们同宗同种的苦难的农民,你们却连“滴水”也不肯报哇!
本来,在我们这样一个“宪法国家”,在一个宣扬每一个公民个体“一律平等”的国家,农民无障碍地进入城市谋生和居住,应该是既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搬什么文字去论证的,因为这是法律明确赋予农民在内的每个公民的权利;我的论证,更多地是从历史、事实、道德的层面来解析城市人群对农民同胞的制度化排斥和隔离措施之野蛮与不公;北京一个研究伦理的教授曾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做人的底线”,是一个和谐有序社会必须尊崇的最起码的处世规范;可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些城市强权,其所作所为,显然是处在做人的底线之下的:他们不想得的,却偏要强性施加给农民;希望大家来思考一个问题:中国城乡这样的存在格局,有没有体现政治文明?也借此希望整个城市人群的有一个反思和检讨:你们是怎样对待自己农民同胞的?
我们每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么多年了,无法真正属于城市,处于严重的边缘状态。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生产劳动中,与城市职工而言,明显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而更令人悲伤的是,农民工干着城市人不愿干的活,吃苦受累。挨骂受气,回报的是奴颜婢膝,人格尽失!长期来城里人岐视鄙视农民工这种观念,难道与意识形态宣传失向没有关连?更可恨的是,不少农民兄弟辛苦一年到头分文无所得!以致于温家宝总理几次为这个问题作出批示,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重视。”一个十几亿大国的总理来关注农民工应得的血汗钱,真是可笑可悲可痛!而农民在百般无奈之下采用跳楼等一些极端方式表达心中的苦难,还被斥责为扰乱社会秩序!这种现象不是个体个处个时之现象,多年来媒体多次抨击,更有年底发起的为农民工维权的社会声音,可这出戏年年唱罢年年唱,至今仍是农民打工最担心最害怕的事儿。难道仅仅可以用政府难以管控之言可以推卸责任的吗?政府是做什么的?政府是确保这个社会生存游戏公平的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在3月10日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最近两年来,政府严厉查处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现象。可实际上呢?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懂得了严厉这个词的意思?那些黑心的老板真正有几个得到了“严厉查处”?如果政府用铁腕为农民讨公道,会没有效果?那不是任由资本家反了?!许多施工单位(个人)之所以无所顾忌拖欠工资(或扣除或黑吞),其根源就在于“国家”作为农民工与用人之间契约关系的第三方的失职。 城乡差距1983年为1.82:1, 2003年上升到3.23:1,而农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总数的43%。去年在农业GDP中的比重已经降到了14.53%。
因此毫无疑问,这样一种大的格局不逐渐加以改变的话,农民要从农业中增收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城乡之间的差距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城镇化进程滞后,城乡人口的分配不合理,导致购买商品农产品的城市消费群体相对比重太低。这说明,现行的户口制度对农民是极为不利的,是国家机器人为地拉开制造城乡距离。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使户籍制度不再成为劳动力合理流动、公民自由迁徙、农民离开原来居住地去寻找发展空间和就业机会、从事农业活动之外的工作的障碍,使市场自由和公民平等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得到真正的贯彻和体现。把农民隔离在城市之外,这种举世罕见的政策举措属于什么?要我说,这属于既没有“依法”的非法行为,这违反了国际法中关于“政府应当给任何国民迁徙自由”的这一基本的法律规定,它也违背了我国“公民政治权利平等、公民劳动就业权利平等”的国内法。 现在的城乡二元户口结构,明显存在与«宪法»相抵触,正是二元户口制度及其附加功能的不断强化,才导致农民在教育、医疗、社保、税费、金融甚至选举权等方面都受到种种岐视和不公平对待,阻碍了农业人口城市化的进行。也因为人为制造的城乡差别,使城市多了一层冷漠,农民工在城市里尊严散失,习惯了屈辱和委曲求全,农民低人一等的帽子始终在体制上、心理上无法掀去。
就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名义是社会保障,实际上是城市保障;统计局统计的是城市失业,从来没有统计过农民失业;中国的统计局从来不愿正视、不愿承认农民有失业,依据是农民每人拥有一亩多田地(其实不少地方农民人均只有几分田)。他们在计算失业时总会采取一个常用的、可笑的公式:中国城市的失业率=全中国的失业率。但是请注意,国际上却不这么认为。摩根士丹利的经济师谢国忠按照经济学方法和国际通行惯例得出了结论:中国的失业率不低于20%,失业人数达到3亿。可至今,有过关注农民失业这个问题的吗?没有,因为,中国农民从没有失业。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现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单一中心的社会中,在改革前,是以政治或阶级斗争为中心,在那样一个时代,社会的一切都要笼罩在政治的阴影之中,我们没有声音甚至不能声音。改革后,经济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进步,给了我们呼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公平问题的语权。不容否认,今天我说的这些话语只是认为,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公平的标准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没有一个永恒公平。因而我们既不是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现解为平均,但也不能放任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公平是在尊重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基础上,保护弱势群体的公平,我们承认差距的存在,但这种差距应是合理的。
全国人大常委厉无畏认为,处于转型过程中的我国经济,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历史赋予党和国家不只是经济总值的提高,鼓励允许一部份先富起来,也不只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是给这个社会公民都能共同过上较高水平的物质、文化生活的能力。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曾业松亦指出:“三农”问题是当前社会的“不和谐”,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他认为要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解决差距问题和不公平问题。有许多方面不是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而是抢占“有利地形”的“掠夺”!而被掠夺的是弱势群体。在去年的“两会”的1374件议案中,关于“三农”方面的代表议案约占全部议案的10%,居各类议案之首。即示出了农民问题的严重性,也说明了解决农民问题的迫切性。
制约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不在城市,而在农村。只有善待农民,中国才有一个稳定和繁荣的未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必须以人为本。离开了对农民作为“人”的终级关怀,不从根本制度和体制上解决农民的身份歧视或社会地位问题,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努力,就永远不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入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帮助,尊重和机会,不但是社会的诉求,也是社会和谐的标志之一。
我国目前仍然是个穷国,绝大多数地区仍然是在奔小康过程中,所以,对弱势者我们不但要抱有一种悲悯情怀,更应为他们被侵犯的正当权益发出正义的声音,而我们需要的关怀不是虚伪的关怀,就如施舍小钱给乞丐,根本无助乞讨者的处境,我们更需要的是一种生活状态的改变。有一家报纸曾进行一次“谁穷谁丢人”的标语进行讨论。是的,试问那一个人(即便是思维存在一定障碍的人),希望或安心于自己贫穷呢?不是我们不想高飞,因为我们是一只小小鸟,现实中就是我们最基本的觅食的生存活动,我们就要耗去大量的精力,比他人一倍甚至更多的的付出!外部力量或者自身无法抗拒的因素导致我们贫困、无能,难道也要我们适应“适者生存”的淘汰原则吗?!说说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吧,“天大旱,人大干,脱了裤子大干”,可是,挑着两大桶水浇在龟裂的土地上,好像撒了一泡尿,我们能改变颗粒无收的命运吗?国家或某一团体机构会补给我们原本正常的收获成果吗?所以,我们很多时候,只能听天由命。
从人道与民权的角度和理由讲:毕竟,人来世上走一遭,不是为受穷受苦而来。其实,农民的要求非常朴素现实,我们只求业有所就(?)、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没有多少人想入非非,要一夜发财。只要给我们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民不受扰,其业自旺。汉代政治家贾谊曰:“天下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我国政府及其官员,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应当从贾谊的精辟之论中受到启迪。
“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政府呀,少喊"奔小康”,解决老百姓实在的生活, 上学, 医疗吧!请用行动来告诉农民:你们是有奔头、是可以期待幸福的。这不过分,是吧?因为我们农民知道,政府若不管,农民就好苦。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全国人民生活幸福,病了没钱治,上学没保障,还谈什么幸福生活。我们都希望,国泰民安,希望稳定发展。那就请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善待”农民兄弟吧!
[作者附记:想起了那翻过一道山梁又一条岭的高山;想起了头发花白的老父多病的母亲;想起了女儿星期回家盘算着从那儿挤给她生活费;想起了村里那些仅以维日的乡亲。。。。。。,我写下了这么多。 我们每天就这样带着期望,在我们眷念的土地上像祖辈一样终其一生,只要能生活,只盼有一天奇迹来临,这就是我们坚持生活的理由。20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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